1.他穿白衬衫很好看啊
文立冬遇见丁南风是在高一那年的开学军训上。
当时太阳很毒,文立冬晒得快受不了了,老师让他去旁边休息。
他站在树荫下,不经意间看见一个穿着白衬衫的男生。汗水打湿了那个男生的衣服,勾勒出完美的身材,男孩修长的手指在光辉中更显耀眼。
从此,喜怒哀乐是他,风花雪月是他,眼里心里都是他。
文立冬打听了那个男孩,他叫丁南风,在3班,数学非常优秀,但是英语一塌糊涂。
自那以后,文立冬开始狠补数学,因为他知道丁南风数学很好,经常参加竞赛;他猛学英语,因为他知道丁南风的英语差的令人发指。
他这么努力,终于迎来了机会。
作为1班的优秀学生代表,文立冬被英语老师请去给三班做演讲。
文立冬最喜欢的老师就是英语老师,因为英语老师教的是三班和一半的英语,这给他后面和丁南风的进一步接触创造了很大的机会。
还记得那一天,文立冬站在三班的讲台上做演讲。学习好好的人呢,都在认真地做笔记;花痴的人呢,也在专注地听,只是思绪已经不知道飘到哪里去了。
英语老师敏锐地注意到了第三排正在睡觉的丁南风,一个粉笔头砸了过去……
不偏不倚,正好砸到脑袋。
“嘶……”丁南风揉揉脑袋,一抬头就对上了英语老师似乎要吃了他一样的目光……
“女夜叉……切……”丁南风惬意地伸一个懒腰,目光投向讲台上正在介绍学习经验的少年。
少年生的清秀且可爱,清脆的声音像银铃一样动听,还真有点像“大弦嘈嘈如急雨,小弦切切如私语”呢。洁白的衬衫显得他更加俊朗,一群女生在底下窃窃私语,全被英语老师看在眼里。
丁南风突然觉得少年的白衬衫有点眼熟,正想再仔细看看时,文立冬的演讲已经结束了。
“我们感谢文立冬同学为大家做的演讲!”英语老师笑眯眯地拍了拍文立冬的肩膀,随即瞪了一眼丁南风,然后带着文立冬回到了一班。
文立冬心里有点小紧张——丁南风应该没有认出来自己这件白衬衫和他那件是情侣款的吧……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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